农民工工资拖欠找哪个部门最快最有效 12333劳动局举报网站

距离过年仅剩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了,年末岁尾是拖欠工资案件高发期。农民工朋友们,你们的工钱都拿到了吗?遇到欠薪情况该找哪些部门维权?去投诉时应该搜集哪些材料作为证据?平时务工时哪些单据千万不能扔?

我们制作了这份干货满满的《农民工讨薪维权宝典》,但愿农民工兄弟们永远也用不上,但是万一遇到欠薪情况,希望它能在维权之路上助您一臂之力。

如果您是老板,也请好好看看这份宝典。于法,尊重农民工的权益,按时足额付薪,可以帮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于情,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脊梁,也是普通农村家庭的顶梁柱,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挣的都是辛苦钱,拖欠或克扣工钱着实昧良心。

问:工地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农民工该怎么办?

  • 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 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这些措施:

  • 直接去当地人社局反映问题,这是一种最直接、普遍的方式;
  • 先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
  • 拨打电话12333反映问题,12333是公益服务电话号码,反映拖欠工资、信息咨询、就业查询等都可以拨打这个电话;
  • 还可拨打电话12348反映问题,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热线,农民工可在此申请法律援助。
  • 最后,农民工朋友也可以向媒体反映情况,各地方媒体均有社会监督的义务,您可以把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参看下文)发送至农民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新闻线索邮箱:nmrbxmtzx705@163.com,对有事实依据的典型案例,我们将联系法律援助组织帮您处理。

问:如果农民工没有和工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甚至在非法黑工地打工,还能去要被拖欠的工资吗?

能。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应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农民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应尽量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若非本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是劳动合法权益的保障书);
  •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尽量提供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用工登记表、工资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领取工资相关凭证、押金凭据、拖欠工资欠条或结算单,以及其它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材料。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时,投诉书应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投诉书书写格式。

问:为防止恶意欠薪等劳动纠纷,农民工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哪些有关单据、证据?

农民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农民工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因此,农民工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包括:

  • 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 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 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 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经入刑,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老板们请注意!

恶意欠薪最高可被判7年有期徒刑!

  •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务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或两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即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八)》)

问:在哪些情况下,农民工无过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民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治理欠薪还有哪些相关政策法规?

记者还采访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董梅,董梅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被拖欠工资时有这些政策法规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 2012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 2013年1月,最高法「链接」《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4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人社部、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
  •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 2016年5月,国务院「链接」《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 2017年9月,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7年12月,最高检最高检:发挥检察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法制生活网《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
  • 2018年5月,公安部三局「链接」《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 2019年12月,国务院根治欠薪!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_滚动新闻_中国政府网,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

最后,告诉农民工朋友们一个好消息:2019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进行!

为让农民工年底拿到工资,高兴回家过年,这个冬天,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31省份纷纷开展根治欠薪行动,欠薪“清零”进入倒计时。

多省份通过“黑名单”管理、欠薪入罪等手段,构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增加欠薪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成本,从源头形成震慑力。

专项行动会一直持续到春节,确保最大限度帮助被欠薪的农民朋友追回工资。

对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

  • 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近期将再公布一批欠薪“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营造不敢欠、不能欠的良好社会氛围。
  • 公安机关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侦办工作。
  •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等。

据初步调度,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开展一个月来,各地共处理欠薪案件6654件,共为8.1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7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54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0件。


内容: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鹏 毛晓雅 王澎

策划:李飞

图片:新华社

监制:王澎;编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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