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最怕什么投诉才会退款 商家拒绝退款怎么办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接到投诉,某消费者在某网站某店铺购买了3台电视机,到货的第六天向店铺申请退掉1台尚未开封的电视机,遭到拒绝,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消保法》 有“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规定。

在上海市消保委的调解下,最终店铺退货,消费者承担运费。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生活频道了解,如今网购已经成为时下很流行的购物方式,消费者足不出户的购物越来越多。但由于看不见实物,退货的频率也十分高,从而导致网购投诉量不断增加。所以,广大消费者,在追求折扣优惠的同时要选择正规网购平台,注意消费安全,切勿盲目消费,谨防消费陷阱。

理性对待“直播带货”。“直播带货”因方便快捷、互动效应好越来越成为“双十一”促销的重要方式。消费者在直播抢购下单时,要注意甄别、了解商品的来源、效能及宣传的优惠措施,不轻易迷信网红效应,勿冲动跟风购买,及时以截屏等方式保存相关证据。

高度警惕“钓鱼网站”。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不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谨防个人信息泄露,付款时选择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

冷静支付“预售定金”。每逢网购节、促销日,各大网购平台和商家开始推出各种预售折扣活动,设置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了解网购平台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活动细则,注意留存促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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