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物流情况(历年双十一物流呈现的问题)

受访者重点关注满减促销和直播带货等环节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品芝

实习生 杨哲

双十一物流情况(历年双十一物流呈现的问题)

今年的“双十一”延长了活动周期,从10月21日就开始了第一波预售,如今已进入尾声。你对“双十一”的参与热情高吗?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2030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4%的受访者关注今年的“双十一”,大家会关注“双十一”的满减促销(76.8%)、直播带货(47.3%)、预售(43.2%)等环节。与往年相比,35.5%的受访者对今年的“双十一”购物更满意,11.9%的受访者更不满意,52.6%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受访者关注“双十一”满减促销、直播带货、预售等环节

深圳80后宝妈肖艳(化名)攒了很多东西打算在“双十一”购入,“平时不太着急用的东西我都会记下来,等到这个时候买”。

调查中,78.4%的受访者关注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其中29.1%的受访者非常关注。具体来看,大家会关注满减促销(76.8%)、直播带货(47.3%)、预售(43.2%)等环节,此外还有快递费用/是否包邮(31.6%)、游戏积分(26.4%)等。

今年“双十一”第一波预售是10月21日开始,在这之前肖艳已经做了很多“功课”,把心仪的物品加入购物车,还看了几场直播,提前付费购买了一些商家的购物金。“一些商家会在前几个小时给出更优惠的价格,所以对于一直想买的东西,我都会提前关注起来。因为要买的东西比较多,还会在手机备忘录里把每个商品的优惠活动记下来”。

肖艳说,是否包邮和是否有运费险也是她购物时非常关注的方面。

95后在读研究生阳阳(化名)在“双十一”会购买一些食品和生活用品,比如洗头膏、沐浴露、纸巾等。

90后上班族李伟则倾向于买一些大牌的东西,“因为他们的打折力度比较大,普通的东西跟平时相比差别不大。如果真的便宜,还是会多买一些囤着慢慢用”。

调查中,66.8%的受访者表示对今年的“双十一”参与热情高。

你对今年的“双十一”购物满意吗?

肖艳平时没有时间逛街,网购比较多,“双十一”还没到,就收到了很多商家促销短信,“最开始每天大概有十来条,还能勉强接受,但在快付尾款的那几天短信轰炸就多了起来,有一次拿起手机居然发现有80多条未读短信。怕有重要消息淹没在里面,我还得一条一条浏览”。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这段时间有不少平台和电商发送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不愿意接收的垃圾短信,这类短信虽然和诈骗类短信有所区别,危害和后果都轻微很多,但毕竟属于垃圾短信,核心在于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宁权、选择权,有时还会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导致消费者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调查中,受访者觉得“双十一”期间存在快递物流变慢(48.4%)、商品质量不高(43.6%)、售后服务不能保证(41.9%)、客服服务质量比平时差(41.3%)、商品价格先升后降(41.3%)、很多商品不包邮(19.8%)等问题。

阳阳说,“双十一”会诱导消费,容易囤货过多,或者买一些不必要的东西,比如两年前买的洗发水,用到明年毕业正好用完,3年前买的卫生巾一直用到了现在。

今年 “双十一”肖艳买了很多东西,大部分都已经到货了,“买得多了出问题的概率就会加大。我购买的牙线盒子破了,牙线撒了一纸箱,给客服拍照发过去,客服还需要发快递箱上面单的照片,但箱子早就丢了。在直播间购买玩具清洗剂,买两瓶送一瓶免洗洗手液,但到货后不见免洗洗手液,跟商家客服联系,客服说过了晚上12点就不送了,但我下单的时候主播没有下播,页面还显示这样的优惠信息,没有人提醒截止时间点,相当于商家自己设定了一个规则没有告知消费者。而跟直播间的客服联系,只是说售后在处理,已经好多天了根本没有回复。这还是在排名前几的头部主播的直播间购物,如果在一些小的直播间买东西,售后肯定更没保障”。

刘俊海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但有些商家不承认,这就违反了法定的消费者权利。如果订单较少,商家以无货为由要求消费者退货退款,属于违约,如果知道自己无法履约还故意承诺,属于欺诈。预售模式只是对商家有利,如果预售商品无货,除了退款,更应该赔偿,因为耽误消费者的正常使用了。

肖艳说,今年的预售改成晚上8点开始,对消费者来说比较贴心。但是预售的产品还没到付尾款的那天,购物页面就变了,当时的价格和赠品就不容易记得,“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忘记,还得在下单时截图,等到付款的时候一一对照”。

刘俊海指出,“双十一”预售的风险是存在的,比如预售商品多了,超过了正常周期,在等待过程中消费者付出了更多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时要提前交钱,商家一再延长发货时间,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资金利息,因为有人刷了信用卡,是有利息的。此外,预售还损害了公平交易权,商家以提前告知为由,自主设置预售时间,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对消费者而言不公平,属于霸王条款。预售时间应该由商家和消费者相互协商,不能只由商家说了算。数据是平台提供给商家的,商家是平台找的,所以平台一定要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杜绝无底线的预售。

与往年相比,35.5%的受访者对今年的“双十一”购物更满意,11.9%的受访者更不满意,52.6%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刘俊海说,营销类的垃圾短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工信部有关短信息服务的管理规定,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又严重搅局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对此一定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工信部已经召开会议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平台全面自查自纠,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擅自发送营销短信;二是要求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的接入管理;第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要加大垃圾信息的投诉受理,线索转办,以及检测分析的工作力度,做到标本兼治。这些措施是非常及时的,要多方配合,多管齐下。

肖艳说,“购物节”时时有,“双十一”之后还有“双十二”,平时的促销也很多,不用为了一些赠品或者一点点优惠让自己很累,买一些不需要的东西,“我今年买了很多宝宝还用不到的东西,家里都快堆满了,很不方便,现在有些后悔”。

刘俊海建议,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商品时更应该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冲动是魔鬼,一定要看好钱袋子。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平台要加强自律,整治不良商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不该失灵,一定要用好、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行政指导、市场准入、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等权限,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受访者中,00后占16.1%,90后占46.0%,80后占31.6%,70后占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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